时间:2022-08-06 13:04:29 | 浏览:440
虽然在香港注册和建立一家公司更容易,也更容易操作。然而,当您确定香港公司的名称时,您仍然应该注意避免使用香港政府规定不能使用的一些单词。此外,在香港公司命名时,中文和英文不能同时使用。
根据《香港公司法》,除获得香港特别批准外,下列文字不得用于香港公司名称,政府将拒绝申请:
政府(Government)、公署(Commission)、局(Bureau)、部门(Department)、联邦(Federation)、议会(Assembly)、委员会(Authority)、合作(Cooperative)、受托(Trust)、受托人(Trustee)、信托(Trust)、旅游协会(TouristAssociation)、街坊(Kaifong)、总商会(ChamberofCommerce)、储蓄(Savings)。
如果可以,香港公司的名称应尽量避免以下情况:
1.香港公司的名称不能包含科学院(如中国生命科学院)这个词。原因是科学院将与中国科学院国家政府机构有关。
2.与香港或中国政府相关的香港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会有限公司,需经公司注册主任批准确定是否可用。
3.以中国为首的中国公司名称,如中国,必须经香港政府批准才能注册。因为中国这个词在中国相当于与中国政府有关,存在误导性,所以需要特别批准。但可以选择香港大明(中国)有限公司等表达方式。
另外,如果股东是外国人,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1.香港公司的股东、董事和外国人(不包括香港、澳门人和外国华人除外)在制作公司文件时,外国人的姓名顺序是姓放在名后面,姓必须大写。例如:名称Peter姓MARINO。
2.外国人不能用国家身份证注册香港公司。除中国身份证外,香港政府不承认其他国家的身份证或绿卡。对于外国公民来说,护照是注册香港公司的唯一途径。因为护照是国际身份证。